疫情期间实验室启用流程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5-22 浏览次数:
根据学校规定,疫情期间启用实验室需向学院提交申请,由学院审批并由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排专人到现场复核,复核通过方可启用实验室。具体流程如下:
1、填写附件一:实验室启用审批表,签字后交国重办公室(机电楼B215);
2、到国重办公室(机电楼B215)领取防护用品,并摆放在实验室使用,领取《实验室消毒、通风及使用台账记录本》摆放在实验室,并按要求做好记录;
3、根据各自实验室的情况,填写附件二中的划线部分,打印出来摆放在实验室内;
4、根据各自实验室的情况,填写附件三中的划线部分,打印出来张贴在实验室醒目位置;
5、打印附件四,电话预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,联系电话:88836139、88836824、88836236。
请有启用需要的实验室参照实行。